灌南县环境监测站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投标人: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就其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设备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环境监测站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NZFCG2014071J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它详见谈判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从事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销。
(2)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3)所投仪器需通过国家级权威计量部门或国家级环保部门认证。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在江苏省内有良好评价,需提供3家以上良好评价证明,并提供仪器厂家授权委托书。
(6)所供仪器在苏北区域有维护点,且提供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设备供货成功案例(不少于两个,提供合同原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在2014年11月28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各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竟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12月2日15:00 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2日15:30 时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日15: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年11月28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谈判小组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13775579211
项目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83696511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灌南县环境监测站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GNZFCG2014071J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8日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4年11月28日17:00之前将保证金银行入账单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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