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执法记录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CGP201411-00095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公安局机关(本级)委托,对长春市公安局执法记录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机关(本级)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执法记录系统公开招标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4-10-6196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2014-10-619655000000055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0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七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01 月 15 日 14 时 4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执法记录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人民大街2627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应付款的90%,一年后,支付其余的10%。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质保期三年,三年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5000元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才华 联系电话:88907337
补充说明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耿聆 电话:8877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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