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气象局通用设备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10-13 11:37:00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根购准字(电子)[2014]00134号
采购文件编号:根购准字(电子)[2014]00134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预警会商系统 | 1 | 见附件 | 32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4: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
(4)显示单元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第(1)、(3)、(4)项资质原件。如未提供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异地企业可在www.nmgp.gov.cn网站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7)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在我中心存有诚信保证金的企业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3日16: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
户 名: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60703950902590263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根河支行
(8)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后支付100%货款,需缴纳5%质量保证金,在设备使用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退回5%质量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04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04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内蒙古根河市 | ||||||||||||||||||||||||
邮政编码 | : | 022350 | ||||||||||||||||||||||||
联系人 | : | 吕松原 曹雪 | ||||||||||||||||||||||||
联系电话 | : | 5225443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 ||||||||||||||||||||||||||
采购单位名称:根河市气象局 | ||||||||||||||||||||||||||
地 址 | : | 内蒙古根河市 | ||||||||||||||||||||||||
邮政编码 | : | 022350 | ||||||||||||||||||||||||
联 系 人 | : | 孙海滨 | ||||||||||||||||||||||||
联系电话 | : | 13848706318 |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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