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道路事件检测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道路事件检测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14080028号确认书批准,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委托,就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道路事件检测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BS-2014-07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道路事件检测系统项目
项
1
25.2
四、招标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生产或经营本次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贰级(含)以上资质。
四、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具有专业服务网点,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维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
2、发售地点: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勤俭路159号发展大厦9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26日14: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保证金交纳方式:汇票、电汇。
单位全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0000000367 (后10位是本项目子账号)
特别注意: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均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子账号与投标项目(标段)绑定信息,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指定的“子账号”交纳保证金,以免耽误投标活动。因中国农业银行“子账号”系统使用规则限制,目前暂不支持从中国农业银行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电汇方式;其他开户银行则不受限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月26日14:3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xzbtb.gov.cn)。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联系人:颜警官; 联系电话:0573-82875657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3-83957100;
传真:0573-83957100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573-82180293
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
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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