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检察院2015-2017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中山市人民检察院2015-2017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4-1223-1;采购表编号:行政(14)094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http://www.zhongshancz.gov.cn)。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8日到2015年1月15日下午5点止。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2015-2017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P-GK2014-1223-1。
3、采购项目预算为:每年162万元,3年共计48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62万元/年,否则将导致废标。
4、实施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详见《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项目内容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时间须包含2012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8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月8日到2015年1月20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月23日 17:00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9日14:30-15:00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月29日15:00
八、开标评标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评标室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760-89886696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业务咨询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0-88665226
传 真:0760- 88665236
电子邮件: zszhipu@163.com
中山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 :http://www.zsnews.cn/zt/zsjcy/News/2013/07/22/2475483.shtml;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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