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委托,对闵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闵采招2015-001
2、项目名称:闵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范围:闵行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服务(信息化监理服务费50万元以下),服务机构招标数量:2家。若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则招标失败。
4、项目期限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5、投标人必须已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或认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2、其中:2014年1月14日下午13:00-16:00: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答疑会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1月14日14:00-16:00(北京时间)进行标前答疑会,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请看告示牌或大屏幕)。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六、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28日14:00(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过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西路376号
联系人:金淑蓉、吉文杰
联系电话:64986280、54135008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王骏
电话号码:86-21-62791919-115
传真号码:86-21-62791616-115
电子邮箱:wangjun@shabidding.com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电话:64985000-617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投标人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三)、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院对“投标人”(投标单位/企业)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未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四),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不真实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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