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学生公寓装修改造外教住房及客房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新校区学生公寓装修改造外教住房及客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校区学生公寓装修改造外教住房及客房工程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46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洛阳师范学院伊滨校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无;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出具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4.2报名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916室招标代理部);
4.3招标文件发售:3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4.5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证书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材料)、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以单位自行出具的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9-655150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371-68873682
传真:0371-68866632
时间: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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