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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民政局殡仪馆部分房屋及场地对外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5-01-08 09:59: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新财购-2014-3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民政局殡仪馆部分房屋及场地对外出租项目已由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郑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民政局殡仪馆部分房屋及场地对外出租项目;

2.2 出租形式:部分房屋及场地;

2.3 出租期限:三年;从第二年开始年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每年上浮5%;

2.4 地 点:新郑市殡仪馆;

2.5 出租规模:新郑市殡仪馆前厅小卖部一个、大小告别厅各一个、大小休息厅各一个、拣灰炉特需服务场地一个进行出租;

2.6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只选定一家承租人,不拆分租赁。

3.报名条件

3.1承租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金财务状况;

3.2 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承租人必须为谈判公告指定用途的经营范围;

3.3 承租人具有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营业手续、装修改造、经营等工作;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水、电、暖、空调、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承租人,其谈判文件将被否决,承租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承租人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承租人等会员库的通知》。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承租人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时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17:00止。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15年 1月14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因跨行、跨地区以及节假日银行基本账户不办公等因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延迟因素)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具体以谈判文件为准)

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民政局

联 系 人:师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039052811

10.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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