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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zhwancg 发布于:2015-01-09 13:49:00 来源: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拟就“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4-539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15年1月7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2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0571-85085019),传真件必须签字(供应商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zfcg_hz@163.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九、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十、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2:539(征求意见稿)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HZZFCG-2014-539.doc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新业路311号

  联系人:潘颖颖

  联系电话:0571-85085361

  传真:0571-8508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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