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明珠路路灯及辅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路灯管理所委托,对建湖县明珠路路灯及辅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2.项目名称:建湖县明珠路路灯及辅材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标段划分:一个
5.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所有产品(钢杆灯、电缆、热缩电缆头、热缩护管不锈钢罗丝、铜心线、纸刀片、纸刀、铜管、铜线鼻子、绝缘自粘带、防水胶带、热镀锌垫片、手衣一批)的供货、运输(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供货地点: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7.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三、投标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拥有相关范围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灯具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通过CQC认证,电气部分有3C认证(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严格按照灯具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灯具样品一套);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路灯组装、安装技术人员,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措施;
6.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程序: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9日15:30时至2015年1月16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0663456)或现场报名与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双清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确认后须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询确认。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确认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0663456)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宏军
联系电话:13815551259
代理机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80663088
传真:0515-80663456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0515-80609919
建湖县招标采购网 :www.jhzbcg.com
七、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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