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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生态园新能源基地(大渡河路)排污干管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27 09: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生态园新能源基地(大渡河路)排污干管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532号

工程名称:生态园新能源基地(大渡河路)排污干管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15-4

计划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3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37.3万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 DN800排污干管约3054米,建设内容包括:排污管线施工等。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资金已到位。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施工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2、施工监理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请务必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未体现建造师姓名的还须提供备案申请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报名施工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以来有效期内的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日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532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07357 8309198

监督单位: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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