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LHJ-1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九台市等34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12、13、32、36、37五个标段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主要内容: 第十二标段为洮南市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三标段为前郭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三十二标段为长白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三十六标段为通化市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三十七标段为集安市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15年5月30日。 2.3质量:保证能通过业主部门或业主指定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具备:①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③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④具有1个以上(含1个)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同时具有监测预警站点和中心监测平台建设、视频建设)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近5年(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凡有吉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业绩的,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全部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或作为废标条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 月27 日至2015年 2月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1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的双软认证资质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原件,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日9:30,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1层)。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洮南市等5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499436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源宏 联系电话:0431-8570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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