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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委党校办公楼、东教学楼装饰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26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委党校办公楼、东教学楼装饰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开封市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开封市东京大道党校院内;

2.2项目编号:汴财招 [2014] 173号

2.3建设规模:2817平方米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8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2015年1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拟任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共开封市委党校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话:15093600550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话:0371--2565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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