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萝岗区重大医疗装备专项之区红十字会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KF1329G/YD14G1030(1),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KF1329G/YD14G103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萝岗区重大医疗装备专项之区红十字会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四、采购最高限价:共计人民币122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交货期
最高
限价
1
脑科治疗系统
1套
合同签定后60天内
80万元
2
脑电地形图机
(数字化脑电图仪采集监测系统)
1套
合同签定后60天内
42万元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须按包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拟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如非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提供该产品的有效授权书;
6.投标人在广东省区域内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各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在年审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③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购买者身份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2月26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传真号码:020-62619398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2: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凌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0-22644769电话:020-82116972
传真:020-626193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 联系地址:广州萝岗区水西环
路行政综合执法大楼B613室
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邮编:510630 邮编:/
收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本账户只接受企业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转账汇款,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的汇款以及企业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汇款。)
银行账号:38610188000123567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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