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服装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的委托,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名称、招标方式、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服装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773-1441GNJL00899/1-12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1包:法官春秋常服加工;2包:法官冬常服加工;3包:白色内穿衬衣加工;4包:白色内穿衬衣加工; 5包:法官春秋常服面料;6包:法官冬常服面料;7包:白色内穿衬衣面料; 8包:法警服饰类;9包:法警单皮鞋、法警棉皮鞋和内腰带、外腰带;10包:法警冬常服、法警冬作训服和雨衣;11包:法警春秋常服、多功能服等;12包:法警夏作训服和法警夏执勤服。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6 第一包至第七包投标人应为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确定2008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判制服面料生产和服装加工推荐生产企业的通知》法司[2008]25号文件中服装加工推荐生产企业。
3.7 第八包至第十二包投标人投标人应为列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相应品种的生产企业:
4.工期、地点及方式:
4.1 第一包至第四包:面料运到后三十个工作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交货,交货方式为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4.2 第五包至第七包:合同订立后六十五工作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交货,交货方式为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4.3 第八包至第十二包: 合同订立后三十工作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交货,交货方式为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4年7月28日起至2014年8月1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发售(不含节假日)。购买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文件1包、2包、5包、6包、7包售价1500.00元;3包、4包、8包、9包、10包、12包售价500.00元; 11包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7.所有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的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现金形式之一种。
8.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20日9:30(北京时间)前,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8月20日9:30(北京时间)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建设大厦)。
10.采购预算为1包:317.68万元;2包:317.68万元;3包:59.356万元;4包:59.356万元;5包:364.9976万元;6包:364.9976万元;7包:140.448万元;8包:6.19245万元;9包:58.9638万元;10包:79.1466万元;11包:183.3132万元;12包:22.2678万元,超出采购预算者采购人不予接受,超出采购预算者采购人不予接受。
11.为保证生产进度、优化生产质量、保障售后服务:
1-4包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可以投一包或多包,1-4包同一投标人在中标数量大于或等于1包时,最多允许从中取1包,中取包由中标人自行选择;
5-7包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可以投一包或多包,5-7包同一投标人在中标数量大于或等于1包时,最多允许从中取1包,中取包由中标人自行选择;
8-12包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可以投一包或多包,8-12包同一投标人在中标数量大于或等于1包时,最多允许从中取1包,中取包由中标人自行选择。
招标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联系人:李宝顺
联系电话:0431-8855632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 系 人:许佳
电 话:0431-81150785
传 真: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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