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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研发中心永久用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29 0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研发中心永久用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461GD00CL0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461GD00CL07

3. 项目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研发中心永久用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4.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完成期

最高限价

永久用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

1.经供电局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完成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且设计资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

2.合同完成期:整个项目应于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人民币8844255.29元

注: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3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5.4 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诚信备案登记;

5.5 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且诚信备案在有效期内;

5.6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质证书(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5.7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设计专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电力相关专业的中级或高级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上述的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须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7.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4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3.5 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诚信备案登记,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7.3.6 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且诚信备案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备案登记所在网页打印版作为证明材料;

7.3.7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须核对原件)

7.3.8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设计专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具备电力相关专业的中级或高级工程师复印件;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上述的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须核对原件)

7.3.9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9.1.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人民币10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8月20日9:00~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8月20日9:3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44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 5 3380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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