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二七区综合性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郑州市二七区综合性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郑州市二七区市容美化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综合性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3-116号
项目简要说明:
三个综合性公园面积共45.5345公顷(683亩),2014年三个综合性公园共建设32.8672公顷(493亩)。其中,净馨、双秀公园现有公园面积8.62公顷(130亩),扩建后,总面积将达到13.7公顷(205.5亩);嵩岳公园现有公园面积4.12公顷(61.8亩),扩建后,总面积将达到8.5公顷(127.5亩);新建的金水河分水口公园面积为23.33公顷(350亩),将分二期建设,2014年建设10.6公顷(160亩)。
招标范围:净馨、双秀公园,嵩岳公园,金水河分水口公园三座公园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编制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
3.3 投标人应通过检察院廉洁资格审查(由代理机构集中统一进行审查)。
3.4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交纳社保正式员工。
3.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2209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投标企业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证件。以上证件和材料查看原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的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12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市容美化指挥部
地 址: 郑州市兴华南街8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371- 689706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邮 码:450003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71-63976562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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