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环城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环城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杞发改城镇[2012]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北环路(K0+000-K2+073.209段)投资方为香港晶鑫实业有限公司,北环路(K2+073.2-K5+440.428段)投资方为开封市融鑫置业有限公司,南环路投资方为洛阳群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北环路全长5440.428米,其中开杞S327至S213段长2073.2米,桩号K0+000-K2+073.209;S213至G106段长3367.228米,桩号K2+073.2-K5+440.428。南环路全长7011米,桩号K0+000至K7+011.227。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补充文件(如有)。
2.4 投资金额:约3.65亿元,其中北环路(K0+000-K2+073.209段)0.8亿元、北环路(K2+073.2-K5+440.428段)1.85亿元、南环路1亿元。
2.5 计划工期:北环路K0+000-K2+073.209段390日历天,北环路K2+073.2-K5+440.428段500日历天,南环路3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一标段:北环路(K0+000-K2+073.209段)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二标段:北环路(K2+073.2-K5+440.428段)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三标段:南环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四标段:北环路(K0+000-K2+073.209段)道路新建工程监理;五标段:北环路(K2+073.2-K5+440.428段)道路新建工程监理;六标段:南环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还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需满足标段投资金额),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项目经理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还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需满足标段投资金额),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项目经理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3.1.2本次四、五、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有桥梁监理工程业绩。
3.2 投标申请人是外省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办理进豫备案并领取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
3.3 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联系电话:0371-289870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4.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一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亲自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下述证件等原件参加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请提供继续教育证明)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7、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进豫备案手续10、所投标段投资方出具的投标企业综合实力评定通知(主要考虑投标人财务、信誉、业绩及履约实力等方面,具体办理资料请咨询投资方)。
监理投标人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4、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进豫备案手续7、所投标段投资方出具的投标企业综合实力评定通知(主要考虑投标人财务、信誉、业绩等方面,具体办理资料请咨询投资方)。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份,监理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和图纸发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4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
四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
六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参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与银河路交叉口向东 地 址: 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 编: 475200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张先生 李先生 联 系 人: 杜先生、王女士
电 话: 13839976132、13837879199 电 话: 0371—23656588
投 资 方: 香港晶鑫实业有限公司 传 真: 0371—23656588
联 系 人: 王先生 13723268222 电子邮件: junxun14@163.com
投 资 方: 开封市融鑫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联 系 人: 林先生 18959126655 账 号: 371902699810105
投 资 方: 洛阳群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徐先生 1362388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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