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鄢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受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的委托,鄢陵县政府采购中心就“鄢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YZCG13049号
2、项目内容:鄢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
2.1项目建设地点:柏梁镇梅榕大道与311国道交叉口。
2.2规模:污水处理工程,场外配套管网工程
2.3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花博大道至污水处理厂段。
2.4计划工期:三个月。
3、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5)企业201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有不低于1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经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标书时提交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中国银行,253307219832。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7日至1月11日。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鄢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505室。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开标地点:鄢陵县财政局
9、现场勘察时间:自行安排。
10、现场勘察地点:柏梁镇梅榕大道与311国道交叉口。
1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投标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款单。
12、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374-716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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