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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3-14 13: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采(二次招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1.招标项目编号:JZCF2014-7

2.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清扫保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3.服务期限: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4.质量标准:优良

二、项目招标内容:2014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包括日常保洁和夜扫服务。

第一包:聚业大街清扫保洁

第二包:普阳街清扫保洁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预算为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元整(¥2520000.00)

第二包:预算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且其工商注册地或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地在长春市。

2.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清扫保洁作业资格,且作业条件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3.投标人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包的投标报名。

5. 2010—2012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出现连续亏损现象。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8.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3投标人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

8.4 2010—201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带防伪标识)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4年度3月14日至3月20日9:00-15:30(北京时间;11:30-13:00午休);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每一包投标人须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2014年4月4日13:30

2.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402会议室。

七、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市容管理处

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4楼A区

联系人:张宏宇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帐号:7770520109000022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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