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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白石、芙蓉、九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和控制保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07 09: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白石、芙蓉、九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桂林市水利局以市水利电〔2012〕60号文、市水利电〔2012〕61号文、市水利电〔2012〕62号文、市水利电〔2012〕6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3〕75号文下达了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白石、芙蓉、九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汇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4〕2 号,现对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和控制保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水电站位于马堤乡民合村、白石水电站位于和平乡白石村、芙蓉水电站位于马堤乡芙蓉村、九江水电站位于江底乡泥塘村委江包自然村。

交货地点: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白石、芙蓉、九江水电站。

招标范围: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白石、芙蓉、九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控制保护设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如因施工进度滞后,业主要求推迟供货时,承包单位不得拒绝,且不增加费用,但业主必须提前15天通知承包单位)。

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并同时具备生产或授权经营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或授权经营水轮发电机组及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所需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R有要求:近3年(指投标截止前三年)有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注:未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成套设备供应商,可按桂水招标[2013]9号文的要求可先参与投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 1 月 16 日至2014年1月 22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南巷40号25栋(广西汇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售人姓名:黄聪 吴工 电话:0773-2897383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为不具备生产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的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厂家时还需提供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生产厂家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为供应商(代理商)时需同时提供水轮发电机组及水电站控制保护设备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注:未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成套设备供应商,可按桂水招标[2013]9号文的要求可先参与投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审验后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存档),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桂林水利信息网、广西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4年 2 月 10 日13:30在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南巷40号25栋(广西汇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

地 址:龙胜县兴龙西路20号

邮 编:541700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73-7512306

传 真:0773-75123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南巷40号25栋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黄聪

电 话:0773-2897383

传真: 0773-2897383

E-mail: huiyizhaobiao@163.com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 一 月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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