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南水北调西寺门连接路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卫交采2013GZ037号
1. 招标条件
卫辉市南水北调西寺门连接路桥工程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南水北调西寺门连接路桥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卫辉市太公镇西寺门村
2.3招标范围:西寺门连接路桥一座,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5 外省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执行;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含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科
8.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373-21782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93730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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