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平湖市卫生局HIS与EMR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湖市卫生局委托,就平湖市区域HIS与EMR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政采招-公(2013)第18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一标段:硬件部分;
二标段:区域HIS部分;
三标段:区域EMR部分。(详见第三章)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一标段:
1、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如果供应商为非浙江省内企业,投标供应商须在浙江地区设有服务网点(投标人在浙江地区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在浙江地区有经投标人授权的售后服务单位。
2、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50万元(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具有相应软件著作权资质。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内有成功案例。提供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和双方盖章,合同签订乙方必须是投标人)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的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
4、 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具有相应软件著作权资质。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内有成功案例。提供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和双方盖章,合同签订乙方必须是投标人)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的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
4、 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3日9:30
六、投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3年9月3日 9:30
八、开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0800.00;二标段:25000.00;三标段:21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帐号:38055 83615 72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当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以投标单位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3)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年月日时前提交,未按规定时间和银行汇票以外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均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2、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3、允许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小曹(招标人),孙先生(采购人)
联系电话:0573-85631736,0573-85267899
传真:0573-8506173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0573-8506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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