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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水库清漂(一期)设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7-24 09: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秭归县水库清漂(一期)设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3]090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的委托,拟就秭归县水库清漂(一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秭归县水库清漂(一期)设计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3]090

1.3项目内容:秭归县水库清漂(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公司或设计院;

2.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资格(专项类别须包含污染修复工程);

2.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且项目管理人员均须是本公司人员。

2.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3日起至2013 年7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在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人在2013年8月8日下午6时0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否决投标处理。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

7.2开标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gzb.gov.cn)及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8号 地 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杜鹏 联 系 人:周文平

联 系电 话:0717-2885414 联 系电 话:0717-2882545

传 真电 话:0717-2885414 传 真电 话:0717-2882545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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