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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褚河镇中心学校综合楼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7-24 09: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褚河镇中心学校综合楼项目已由禹发改社会【2012】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2年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维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褚河镇中心学校综合楼项目。

2.2建设规模:禹州市褚河镇中心学校综合楼项目位于禹州市褚河镇中心学校院内,建筑面积146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六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3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由所在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

3.4投标人2010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3.7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请于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2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121房间)

电话:0374-8278101

4.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4.2.1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2营业执照

4.2.3企业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相关证明)

4.2.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5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由所在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

4.2.62010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2.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2.8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单位出具证明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公司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8880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55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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