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关于新蔡县南出口道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蔡县南出口道路建设项目
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XCJS2013-062
为加快新蔡县城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新蔡县南出口道路(106国道南段)建设项目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蔡县南出口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新蔡县境内
3.项目内容:投资金额约4400万,建设内容包括:行车道、雨水、路灯、绿化带等内容。
4.招商范围:本次招商从健康路至关津大桥北。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二、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270天。
三、招商方式和项目运作
1.采取公开招商方式择优选定投资人,项目建设按分期付款方式运作。即:投资人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全额投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商人投入使用,投资人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由招商人分期偿还。
2.监理单位由招商人通过招标确定,监理费用由招商人承担。
四、项目资金的核定和支付
1.工程价款以县审计部门审计决算或以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为准,结算造价按决算造价的95%执行。
2.投资人的投资由招商人分三期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后第十二个月再付结算造价的30%,竣工验收后第二十四个月按结算造价全额付清。
3.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更为优惠的支付方式,该优惠将作为确定投资人的依据。
五、投资人基本条件
投资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有类似工程经验。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15836779130
3.参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1投资申请人报名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参选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到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蔡县振兴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账号: 100088431360018888
收款人开户行号:403511908019
联系人:王华梅 15890718798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新蔡县南出口道路建设项目参选保证金)
3.2投资申请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其参选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转入招商人指定的账户,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招商协议书。中选企业有责任配合招商人共同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前期工作,保证工程如期开工。
未中选投资申请人的参选保证金在确定中选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若中选投资人拒绝按中选通知书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擅自放弃工程建设或因投资人原因连续中止施工时间超出30日时,招商人将单方面终止协议,没收投资人履约保证金,将工程另行发包。
4.招商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下午16:00时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逾期不到者不能参加本次招商活动。投资申请人在参加招商会议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保证金交纳证明(银行转账复印件);
(7)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8)2011年6月1日以来,投资3000万以上、类似工程内容的合同一份。
以上资料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以上证件资料缺少任何一项,将不能再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七、联系方式:
招 商 人:新蔡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新蔡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07062
新蔡县国土资源局
新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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