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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G2014016-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LED照明灯管和灯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03 06: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LED照明灯管和灯泡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4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LED照明灯管和灯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100,000.0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LED照明灯管和灯泡。(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LED室内照明灯具的技术性能完全符合最新的《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标准和《广东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要求,且为进入有效期内《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室内照明)》中的产品;

  4.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的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LED室内照明灯具的技术性能完全符合最新的《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标准和《广东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要求,且为进入有效期内《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室内照明)》中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9)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6月2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5月30日起至2014年6月13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13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5月30日起至2014年6月6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踏勘现场:

  1.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或委托的设计勘察单位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投标文件文本,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投标人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踏勘现场;

  3.集合及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6月12日8时30分集中;

  4.踏勘现场集中地点: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办公大楼2楼市政府大楼管理处办公室;

  5.联系人:周先生,0754-88988738。

  十四、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54-88988738

  传真:0754-88988738

  联系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

  邮编:515037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5月30日  附件: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LED照明灯管和灯泡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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