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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2-20 08: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3]036-GK11号

二、项目名称: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3年12月19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到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9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真:0393-7219107

七、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保证金6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提交:清丰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部,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清丰县支行41001516810050200435)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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