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公安局采购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
确山县公安局采购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
确政采招〔2013〕51-2号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确山县公安局委托,对采购2012、2013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13】51-2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A
治安卡口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确山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35日内
D
影像技术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确山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
3.3 各分包投标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包应满足:
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须提供一份2012年以来200万元(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同类设备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D包应满足: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装备产品的销售
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警用设备销售文件
须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证书
须提供一份2011年以来100万元(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的同类设备的合同及验收报告
3.4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提供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材料)
3.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6 一家供应商最多投报两个分包,只能中标一个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3 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2 发售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10米)。
4.3需提供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传真:0396-7019106。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 年 1月14日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10米),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项目将于2014 年 1月14日15:00 时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10米)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48942
代理机构联系人: 连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3
10.监督部门:
确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7021001
确山县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联系电话: 0396- 7019095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