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宜政采[2014]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建设项目己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修装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2、建设规模:14930平方米
3、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自筹
4、工程位置:宜阳县宜东新区
5、标段划分:
标段
装修范围
第一标段
宜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室内装修工程,装修范围为三楼大审判庭、二楼中审判庭、二楼小审判庭。室内面积为1100m²(含与审判庭相连的辩护人室、羁押间等小房间的面积)。
第二标段
宜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室内装修工程,装修范围为一楼大厅、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室内面积为1062m²(含与一楼门厅、电梯厅相连的室外大雨棚面积)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宜阳县北城区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15303882688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
电话:0379-64791211转8070379-69965997转807
邮箱:lyzx7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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