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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2014年APEC会议机场高速辅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03 14: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2014年APEC会议机场高速辅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年6月3日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2014年APEC会议机场高速辅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2014年APEC会议机场高速辅路沿

线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二、工程编号:DH-2014-0424-2

三、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崔各庄地区办事处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7.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六、工程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3日至 2014年6月9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至时间:2014年6月23日上午09:00分

开 标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赵梦

电 话 :010-64956207-8006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日

批复文号 朝财市政【201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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