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高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高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高陵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招标编号:SXLHZB2014-064
三、采购人名称:高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高陵县西韩街87号
联系方式:029-8691334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电话:029-88228899转62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公共交通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具采购及安装,具体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方案与要求”。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须提供信号灯由公安部交通安全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4)供应商须提供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出具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对产品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书复印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在高陵县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查询的企业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之前在高陵县检察院进行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上述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壹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第7条应在开标时出示)。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及售价:
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节假日休息),在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发售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开始接受投标,2014年3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4年3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贾晓宁赵卫华
联系电话:029-88228899转625
传真:029-88225678
邮箱:lhzb002@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紫薇支行
账号:102016812219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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