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XY-2014-001
3. 采购编号:14-TQ-013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对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电子警察窗口打印设备耗材采购及服务。
6. 服务期限:1年
7.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本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
3. 具有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维护维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销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统一回收资质;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打印机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则不需提供);
5. 投标人在上海市须有常驻经营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保养机构,确保7*24小时,365天服务响应时间。
6.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维护维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销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统一回收资质;
3. 打印机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符合上述要求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800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五、 递交投标文件
1. 截止时间:2014年2月11日上午9:30时
2. 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会议室
六、 开标
1. 开标时间:2014年2月11日上午9:30时
2. 地 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会议室
七、 投标保证金
1.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4年2月10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款或银行支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南丹路支行
户 名: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1001524500052510953
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八、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 周萍
电话:28953488
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联系人:余瑛
电话:(021)64283207-821
传真:(021)6464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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