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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昌县公安局等单位办公自动化、汽车等通用设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2-19 09:31:00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

新昌县公安局等单位

二.采购项目名称:

办公自动化、汽车等通用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2014-10(HW)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4年2月12日

五.更正理由:

办公自动化类标项2有误。

六.更正事项:

各供应商:编号为2014-10(HW)的办公自动化、汽车等通用设备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作如下修改:

1、办公自动化类标项2监控设备更改,红外摄像机原“采用新三代阵列式红外灯”现更改为“采用新三代阵列式红外灯或传统红外灯”。

2、电器类增加2个标项,具体见附件。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大道东路668号)

联系人:邵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229191

传真:0575-8622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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