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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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委托就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ZJ-137589-3
2、项目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
3、招标范围: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交通信号灯维护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规定;
②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独立法人,能够满足本项目相关要求和服务;
③具有交通信号灯维护资格或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资格;
④具有交通信号灯维修服务同类项目业绩;
⑤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9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3)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资格证明材料;
d.交通信号灯维修服务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e.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f.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6、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2013年9月11日13:30 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七楼会议室
7、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3年9月11日13:30 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七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勘察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的1.2%,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9、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桥大队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139686151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盛先生
联系电话:0571-81061821
传真:0571-81061808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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