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特色精品示范基地标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对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特色精品示范基地标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和投标。
1. 项目编号:0773-1341GNHD13796
2.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特色精品示范基地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3. 项目预算:900000.00元人民币
4. 项目概况:为提升海淀农业发展水平,打造海淀农业品牌形象,建设御香观光园、海舟慧霖葡萄园、北京周家巷观光园、上庄翠湖观光农业园(北园)等十个特色精品农业示范基地,为基地设计安装统一的标志性指示牌。标识牌的设计及安装需符合高端、高效、生态、安全的海淀农业目标定位,预算金额90万元。(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共一包,如下表:
序号
名称
数量(块)
项目总预算金额(万元)
1
标识牌(固定埋置式)
10
90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7.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日期截止前十五天。
8.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11.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货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须在京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地址)。
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3.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
联 系人:李 曼
电 话:010-82785234
14.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 系人:杨 帆
电 话:010-68405020
传 真:010-68405006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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