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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东明路街道视频监控系统采购信息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8-26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东明路街道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编号:2013-7-021)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1.内容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数量为1套,预算金额为264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名。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详细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5.具有一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外省市供应商必须具有当地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一级资质证书;

6.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7.具有拟投标核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核心设备包括:摄像机、1/2英寸镜头、硬盘录像机、一体化云台防护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15时至2013年8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审核时间:2013年9月2日9:30~11:00、13:30~16:00时

2.审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含叁级),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一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外省市供应商必须具有当地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二级),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放招标文件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在此信息右下角下载。具体下载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下载须知》。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发放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范辉 联系电话:(021)68541852 传 真:(021)58387055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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