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二级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派出所(韩城、高村)标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宜政采[2013]143号 受宜阳县公安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宜阳县二级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派出所(韩城、高村)标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阳县二级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派出所(韩城、高村)标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一标段:宜阳县二级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派出所(韩城、高村2个派出所)标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建设(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4.2、一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以上,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一级(含)以上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单位;二标段要求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的,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单位; 4.3、 具有独立完成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 4.4、供货商在河南省具有分(子)公司、办事处或有一定相关技术实力的代理商,能够为招标人提供长期快捷的售后服务; 4.5、所投主要产品(一标段:球机、硬盘录像机、光端机、矩阵;二标段:球机、硬盘录像机、光端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6、投标人须保证所投项目与宜阳县原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同时要与洛阳市公安局联网; 4.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8、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由企业注册地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8月26日至 2013 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701室报名。 5.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上述第四项所列资料。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相应的顺序装订成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在2013 年8月26日至 2013 年 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2、一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00元,二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80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宜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379-6313011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7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 传 真:0379-64791211 电子邮件:lyzx7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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