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购置公安办公勤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购置公安办公勤务装备项目
招标编号:HCZB-2013-BJ1165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宝全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87886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42300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305.38万元人民币(批复编号:SJSZC-XM201308201486)
招标内容:办公勤务装备采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8月27日至 2013年09月02日(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3年09月17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2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邮 编:100038
电 话:010-63942300
传 真:010-63978100
电子信箱:hczb02@163.com
联 系 人:刘斌
开 户 名: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账 号:11001029200053008609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27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