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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整体改造消防水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11 0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经建2014-07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整体改造消防水池工程项目己由郑州市财政局以经建2014-0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十四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整体改造消防水池工程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发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考核合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

4、根据豫建建[2013]1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外省投标人须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申请表》;

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报名时留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并领取《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申请表》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北角裕鸿国际A座25楼会议室

6、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6月30日15:30

开标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北角裕鸿国际A座25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等媒介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第十四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28295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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