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司法局客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紫金连购字【2013】第1号
受委托,现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连城司法局客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紫金连购字【2013】第1号
3、采购货物一览表:(下载、查看标书)。
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
4、投标文件索取时间和办法: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连城县北大东路步行街A区226号(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采购单位:连城县司法局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方式:13860278761;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0597-8926218、传真:0597-3880499 网址:(http://www.fjlyzfcg.gov.cn/CountyIndex.cfm?c_code=597006),邮箱:502601848@qq.com
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电梯制造或经销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7.2 乘客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为A级)。
7.3投标人对本次采购的电梯必须由本单位安装。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B级(含B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7.4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属于制造商获 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8.1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4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9、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8:30-9: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地点:连城县北大东路步行街A区226号(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采购会。
1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交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缴交,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或编号)
12、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整(缴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缴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供应商应在2014年1月13日下午17:00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供应商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帐户(与银行开户许可证相符)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交(不得以分公司或个人名义或方式缴交),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报项目的名称或编号,未按规定缴交将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及连城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CountyIndex.cfm?c_code=597006)上发布, 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13、开户行:建设银行连城支行
开户名: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帐 号:3500 1697 5070 525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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