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中医院柴油发电机机组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秭归中医院柴油发电机机组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秭归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拟就秭归中医院柴油发电机机组采购安装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秭归中医院柴油发电机机组采购安装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GCG[2013]
三、项目内容
1、本次采购为额定输出功率500KW,备用功率610KW的柴油发电机机组的采购及安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资格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
③同一品牌只允许以一家供应商参与谈判。
4、本项目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其它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4条《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3年8月29日起至2013年9月4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7.1谈判保证金金额为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谈判申请人在2013年9月13日下午1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否决投标处理。
7.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1807072129200049416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8.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8.3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
9.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gzb.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12号地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系人:吴远华联系人:郑士卿
联系电话:15997662219联系电话:0717-2882545
传真电话:0717?2887699传真电话:0717-28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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