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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乐县(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提水泵站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XKZC2013(GL)-G053)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0-11 08: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提水泵站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已已由平乐县水利电力局以平水电复[2012]32、33、3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3]101号文下达了平乐县(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提水泵站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经平乐县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招标人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地方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乐县(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提水泵站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KZC2013(GL)-G053;  建设地点: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00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5栋)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桂林市专职投标人,下同)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桂林市专职投标人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上岗证、上述人员身份证及2012年养老保险对账单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3年1月至8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2010年8月以来开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及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无须押证的证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222.216.4.8)及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乐县安良街42号地址:桂林市施家园路龙隐园Ⅰ区B-4栋  邮编:542400邮编:541004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韦女士  电话:0773-7893729电话/传真:0773-5856321/5856818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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