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附海镇中心小学教学视频中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慈溪市附海镇中心小学教学视频中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就慈溪市附海镇中心小学慈溪市附海镇中心小学教学视频中心录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0625-14109016 二、项目概况: 教学视频中心系统设备
序号
分项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技术要求
一、精品课程全自动录播系统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免费送货,60天内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详见招标文件
1 嵌入式高清录播主机
1
台
2 AVA流媒体管理至尊版软件
1
套 AVA流媒体直播软件
1 AVA流媒体导播软件
1 AVA流媒体点播软件
1
3 教师/学生摄像机
2
台
4 场景摄像机
2
台
5 图像跟踪主机
1
台
6 AVA拍摄行为识别软件
1
套 AVA拍摄智能切换软件
1
套
7 “一键式”录播控制面板
1
台
8 数字音频矩阵
1
台
9 专业拾音吊咪
6
支
10 双通道无线领夹手持话筒
1
套
11 功放
2
台
12 音箱
2
对
13 教学计算机
1
套
14 短焦投影机
1
台
15 电子白板
1
台
16 讲台
1
台
17 推拉绿板
1
台
18 液晶电视机
2
台
19 HDMI分配器
1
台
20 管理计算机
1
套
21 机柜
1
台
22 工程线材费
1
项
23 录播设备调试费
1
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5.1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4年06月1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日期: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6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F)。标书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方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07月02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海镇分中心开标室(附海镇行政服务中心) 八、开标时间: 2014年07月02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海镇分中心开标室(附海镇行政服务中心) 十、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下午16:00前。
收款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006759843 采购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新波
联系电话:87676328
传真:87676038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1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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