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江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的委托,对“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JL-14112 二、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四、采购内容:
序号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1 第一包 电子物证装备 24.96 2 第二包 法医装备 23.457 3 第三包 反恐装备 128.012 4 第四包 痕迹装备 49.96 5 第五包 网安设备 60 6 第六包 照相设备 226.359 7 第七包 治安设备 383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4、除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应具有: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或者是由制造商授权参与此次投标的独家代理经销商; (4)投标人必须承诺参加投标设备的型号、配置、参数等设备,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型号、配置、参数完全一致; (5)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经过测试后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不符或存在虚报、瞒报设备技术指标的,将视其为欺骗行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 (6)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运输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六、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江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时——11时整,下午13时——15时整(北京时间)。 八、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4年11月4日 15 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采购代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澄清和修改的方式于2014年11月4日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回执确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江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地 址:哈尔滨市文昌街66号 联系人:尹宇航 电 话:0451-82614152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江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0451-55576105 0451-55576110(保证金事宜) 邮 箱:jlgczxgs@163.com 账 户 名:黑龙江省江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帐 号:17396284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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