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平安清城视频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平安清城视频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通过有关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301G17N05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平安清城视频监控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伍拾肆元伍角叁分(RMB:1599554.53)
四、采购信息:
1、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及安装
2、数量:一项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前期设备采购费用;
2、所有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运作一年后,支付剩余10%款项。
六、项目工期要求: 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合格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2013年4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和核查网址及专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内)。
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若委派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其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书。
5、若非所投(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嵌入式NVR、高清解码器、集中管理平台软件、服务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嵌入式NVR、高清解码器、集中管理平台软件、服务器)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或以上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如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需提供上级公司所获得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八、公示期:本采购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名登记及洽购招标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RMB:150.00),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3、税务登记证副本;
2.4、若委派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取得其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书。
2.5、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或以上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需提供上级公司所获得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2.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3日14时30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3日14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
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63-3840982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飞来峡镇镇政府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小姐、林小姐
电 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 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十五、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北江支行
帐号:116008516010000796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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