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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审计局委托审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2-18 08: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委托,对长宁区审计局委托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20130297

项目名称:长宁区审计局委托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分4个标包,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标包或者全部标包进行投标。

(2)第一标包:工程审计;第二标包:财务审计;第三标包: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按委托方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包括财务竣工决算、工程审价和建设程序审查等方面的审计);第四标包:社会调查咨询评估服务;

(3)招标项目各包件中标供应商数量:第一标包中标入围供应商不超过5家;第二标包中标入围供应商不超过5家;第三标包中标入围供应商不超过3家;第四标包中标入围供应商不超过2家。

(4)服务期限为三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2011至2013年)有良好类似业绩,并且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或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技术档案、质量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齐全完善,在上海地区设有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

(3)第一标包工程审计要求取得工造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实施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的类似项目业绩;拥有不少于15名的执业工程造价师(截至2013年12月30日)。

(4)第二标包财务审计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必须是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员单位,且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分类管理评定为B类以上,拥有不少于20名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截至2013年12月30日)。

(5)第三标包工程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要求一家会计事务所为主要负责人联合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由同一管理集团进行管理。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前述第1、第2条资格条件,联合体中的会计事务所还需符合前述第4条资格条件,联合体中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还需符合前述第3条资格条件。

(6)第四标包社会调查咨询评估服务要求具有开展社会满意度、财政资金绩效等方面调查的政府机构委托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3个及以上。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2月24日(周一)~2014年2月26日(周三),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2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4年3月19日(周三)下午14: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本市设有长期固定服务机构的相关说明(非本市企业提供,限2页以内);

(4)针对第一标包另需提交: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能证明取得资质时间不少于三年)及执业工程造价师人员名单;

(5)针对第二标包另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执业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员单位B类以上(含B类)证书复印件;

(6)针对第三标包另需提交:第一标包及第二标包要求的报名资料以及联合体投标意向书;

(7)四个标包均需按标包分别提交近三年主要类似业绩清单(需对应资格要求,内容包括业主名称、项目概况、合同金额、验收情况、核实联系人及电话等,每标包限A4幅面2页以内);

(8)上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9)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王霞、严智强

联系电话:62733395、62733385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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