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已由 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规划【2014】14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 拟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 新建教师公共租赁住房1栋5层,共60套,总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
计划投资:367万元
要求工期: 20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建设部审批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10 月 24 日至2014年 10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方式及须提供资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本人凭身份证及介绍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房建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接受上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建筑企业安全培训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缴纳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区外施工企业按自治区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核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10 月 24 日至2014年 10 月 30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至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 元(不含图纸、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购买者其投标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融水县寿星中路26号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招标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 系 人:肖 工
电 话:0772-5129383
地 址:融水县融水镇金冠路职教中心师范园区
代理招标单位: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 工
电 话:0772-3353188
地 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2单元616号
备案部门: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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