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关于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焦招SZGK-14-22
为了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城市集中供热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焦作市人民政府成立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通过公开招标对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实施特许经营,招标信息如下:
一、招标人
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
二、供热基本情况
焦作市城区城市集中供热共有五家供热企业,截止2013年底,全市集中供热面积934万平方米,供热主管网总长97千米。热价以计量热价为主,其中,居民用热0.15元/千瓦时,其他用户0.23元/千瓦时;面积热价为居民用热0.175元/平方米·天,其他用户0.27元/平方米·天。其中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总供热面积为709万平方米,居民供热均采用一户一表、一部制计量收费,商业及公建用户按面积计量收费。
三、招标内容
(一)招标方式:
1、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招标,择优选择一家运营管理先进、信用良好和资金雄厚的投资人,对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实施建设、运营;
2、中标人应当参加公开竞争程序,对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产权整体收购,并对人员全员接收;
3、中标人逐步整合焦作市其余四家供热企业。
(二)招标条件及内容:
1、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2、热价执行《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焦作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焦发改价管〔2008〕775号)。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部分为24元/平方米。
3、市政府将结合本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参照周边地市标准,适时酌情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部分不超过40元/平方米,并执行基本热价(30%)和计量热价(70%)结合的两部制热价。
4、特许经营期内,物价调整等因素影响运营成本的,中标人有权申请调整热价。
5、建设要求:
2014年,投资7.5亿元完成龙源电厂配套供热管网、万方电厂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
2015年,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5%,供热能力达到2530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
2015年-2020年,供热普及率70%,供热能力达到3964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1500平米。
四、投资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人;
2、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含)人民币及以上;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政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4、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管理团队;
5、有经营城市集中供热的项目;
6、有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的能力。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2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现金流量表;
(6)已投资经营的集中供热项目的资料;
(7)证明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为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供核对。
六、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
联系人(电话):崔女士 13782821808,朱先生 13839172161,桑先生3568902。
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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