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委托,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汤阴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询价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4】19号
二、招标标的及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及规格型号品牌
单位
数量
控制金额
1.4T大众朗逸轿车白色
辆
1
120000
1.6L大众捷达轿车白色
辆
1
90000
2.4L金杯大海师14座汽油旗舰型白色
辆
1
180000
备注:1、供应商应保证以上提供的货物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如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附表备注中有样品字样须带样品。
2、供应商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3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价将导致废标。
三、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
2、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四、询价单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4年06月06日起可以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直接下载询价表。
五、询价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06月11日上午10:00时,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汤阴县众品大道与金穗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西侧)开标当天收报名费100元。
六、投标方式:投标人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叁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参加询价,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人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整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前采取现金交付的形式,于2014年06月11日10:00开标之前当场交付;(用信封密封表明公司名称)。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当场退还。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八、履约保证金
成交后,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打入下面账户,附言注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
银行:汤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0000076854171938012
名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后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凭银行转账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如数无息返还。
九、交货期、地点: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十、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一、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经询价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
十三、联系电话:0372-3802629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表
投标人: 年 月 日
序号
采购项目
投标人报价
数量/单位
单 价
总 价
1
(投标人可自行增减表格)
询价表后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售后服务及供货时间承诺:
投标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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